挑战他人名誉是否属于违法行为?
宁海律师事务所
2025-05-03
挑战他人名誉属于违法行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第1024条规定,姓名权、肖像权和名誉权是民事权益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、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。具体来说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第1025条明确指出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应当承担民事责任:发布、传播侮辱性或者诽谤性的内容,与被侵害人身份特征等相关联,使得该内容容易为有关公众所知晓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93条规定,如果在公共场合或者通过媒体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公开的方法,对他人进行侮辱、诽谤,其行为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,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。同时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第44条规定,制作、传播违法信息内容的,不仅会受到民事责任,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者其他法律后果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第1024条:姓名权、肖像权和名誉权是民事权益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、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第1025条: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应当承担民事责任:(一)发布、传播侮辱性或者诽谤性的内容,与被侵害人身份特征等相关联,使得该内容容易为有关公众所知晓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93条:在公共场合或者通过媒体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公开的方法,对他人进行侮辱、诽谤,他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第44条: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制作、传播违法信息内容,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、破坏国家尊严和社会稳定的活动,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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